联盟与 CITU 宪章

(简化版本,仅涵盖链上投票、挖矿机制及法官委员会角色的简要说明)


第1条 投票基本原则(原第3条)

1.1 使用 CITU 币进行投票

  1. 每个参与者使用其 CITU 币进行投票。
  2. 同时考虑未质押(unstaked)和已质押(staked)币。
  3. 未质押与已质押之和决定参与者的“投票权重”。

1.2 投票分配机制

  1. 参与者可将其币“赞成”或“反对”任意数量的候选或提案。
  2. 特定候选人或提案的最终评分 = (所有“赞成”之和)–(所有“反对”之和)。

第2条 候选人评分(原第4条)

  1. 每位参与者可对每个候选人投“赞成”或“反对”票。
  2. 候选人评分 = (“赞成”票之和)–(“反对”票之和)。
  3. 前5名候选人(评分最高)成为为期4年的“董事”。
  4. 连任次数不限。

(注:为简化,已删除对其他管理机构的提及。)


第3条 董事投票(原第5条)

  1. 董事按其评分比例投票。
  2. 董事的投票权重 = (该董事的评分)÷(所有董事评分之和)。

示例:若某董事评分=200,且所有董事评分之和=1000,则该董事的投票权重=200/1000=20%。


第4条 直接投票(原第6条)

  1. 任何参与者都可使用 CITU 币直接对决议投“赞成”或“反对”票。
  2. 最终数值(决议评分) = (所有直接“赞成”之和)–(所有直接“反对”之和)。
  3. 前5名董事的总评分视为100%。若最终决议评分(赞成–反对)达到至少该总评分的52%,则决议通过。

示例:假设前5名董事总评分=1000(100%),若参与者投出520张“赞成”票(占52%),则决议通过。


第5条 系统动态(原第7条)

  1. 所有投票在每个新块时重新计算,但最后10个块除外(以避免剧烈波动或重复计数)。
  2. 投票在投出后经过10个块确认后才生效。
  3. 若支持度降至52%以下,决议立即失效。
  4. 区块或交易确认时自动重新计算。

第6条 挖矿机制(原第10条)

系统使用混合共识 Proof-of-Work(PoW)+ Proof-of-Stake(PoS)以确保安全。

6.1 区块奖励公式

blocksSinceStart = currentBlockNumber – 326840
year = blocksSinceStart / (432 × 360)
difficultyV2 = max(difficulty – 22, 0)

Result = (3 + (coefficient / 4) + (difficultyV2 / 4)) × (1.005)^year
Reward = Result × Multiplier

第7条 参与者积分(原第11条)

为获得创建区块的权利,参与者累积积分,包括:

  1. 复杂度积分(Complexity Points):difficulty × 15
  2. 随机值(Random Value):由区块哈希派生的确定性随机数(0–170)
  3. 质押积分(Staking Points):
    • 第1点:1.1 个币
    • 第2点:2.1 个币
    • 第3点:4.1 个币
    • 最多:30 点
  4. 交易积分(Transaction Points):
    • 第1点:0.11 个币
    • 第2点:0.21 个币
    • 第3点:0.41 个币
    • 不得超过质押积分总和

总积分 = Complexity + Random Value + Staking + Transaction Points

积分最高的参与者创建下一个区块并获得奖励(见第6条)。


第8条 法官委员会(可选)

(若系统包含法官,其投票规则如下。)

  1. 法官投票 “1 法官 = 1 票”。
  2. 若要否决(拒绝)决议,需要4票或以上的“反对”。
  3. 若决议已获得52%“赞成”,但法官委员会至少有4票“反对”,则该决议被否决。
  4. 法官的“赞成”票增加决议信心,但若“反对”≥4,决议废止。
  5. 法官不影响董事评分;其否决权为额外保护机制。

本 CITU 宪章(简化版)定义了核心链上投票和混合挖矿机制。

  1. 本 CITU 宪章(简化版)定义了核心链上投票和混合挖矿机制。
  2. CITU 币提供加权投票和混合(PoW + PoS)共识。
  3. 52% 阈值(相对于前5名董事评分)在保护系统免受操纵同时保持其民主性。
  4. 若存在法官委员会,其否决权提供额外保护。

因此,CITU 提供透明且安全的去中心化治理与挖矿模型,兼顾所有网络参与者的利益。